我们对于“美”的认知确实是狭隘的。
在早期,被“美”所禁锢的是绝大部分女性。她们被要求拥有纤细的腰肢与脖颈,小巧的面庞深邃的眼睛,拥有白皙的肤色,以及最重要的,一个顺从的灵魂。
我们由此在很长一段时间把枷锁的施加者假定为男性。

可时至今日,女性的权益仍未得到平等对待,却渐渐连男性也不能幸免于此。
如果一个男人,或者说男孩,拥有某一甚至多种被庸庸众人狭隘定义为“美”的特质时,他们甚至要比那些“不美丽”的女性更为罪大恶极。

女性的价值被面孔所定义。
男性的价值被面孔所否认。

不平等绝不是一个性别对另一个性别的欺压,它从来都与性别无关。

评论(33)
热度(1507)
  1. 共2人收藏了此文字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

© 酒昧 | Powered by LOFTER